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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现集装箱当商铺设施齐全 规划局:属违建

    从去年起,一种集装箱改建的小房子,在南京已悄然“走俏”。许多工地都租用上了这种方便的临时建筑,甚至有汽配城拿它来当商铺,出租给店家。不少网友也觉得“很划算”,考虑自己买不起房,不如搞个集装箱房当“柜族”。

    不过,昨天南京市规划局发出一份通知,明确集装箱型等新型建筑物必须申请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,并且只能用于非经营性的施工用房和职工临时宿舍。未经审批的,就属于违建;开店或者当长期住宅都是不允许的。

    租金每天6元,设施齐全缺手续

    昨天记者在大行宫一处工地也看到了这种集装箱房。一排整整齐齐,有十来间,每间长6米、宽3米、高2.7米。里面的设施还挺齐全,水电都有。在城西干道工地里,这种集装箱房更多,一门两窗,屋子里面电源插座、地板一应俱全。有的还装了空调,改建了浴室。

    房子租金也很便宜,在南京市面上的价格基本统一:每间每天6元,一个月也就180元左右。“房东”是几家专门生产箱体房的公司。开始,主要是施工工地租用;没想到生意越来越红火,有人干脆购买或租用,找块空地就开起小店;甚至,大规模地将其发展成商铺。此前,仙林汽配城拆除之后,就曾一度出现很多集装箱商铺。然而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这些房子基本都没有办理过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。

    未经审批的,都属违建

   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新发的通知,凡是对集装箱、活动板房或者其他各类已有设备、设施进行房屋化改造,并利用其进行生产、生活、经营性等活动的建设行为,均应办理规划审批手续。未经批准的将视作违建,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罚。

    那么现在不少集装箱改造的房子,不是作为工地工人临时宿舍或施工用房,而成为了商铺,这样的情况允许吗?相关人员表示,通知里明确规定,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新型建筑的建设,应当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(或临时用地)范围内,而且建筑只能作为非经营性的施工用房、职工临时宿舍。除此之外,不得建设新型建筑。也就是说集装箱改建成商铺做经营,是不允许的,规划局不予审批。

    已经建设集装箱建筑物的,应当尽快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经批准可以继续使用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的,应当自行限期移除,否则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强制移除。(孙兰兰 赵丹丹)